8月,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氣質(zhì)量優(yōu)良天數(shù)比例為89.5%,同比下降3.7個百分點,較2019年同期上升2.4個百分點;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(shù)比例為0.3%,同比上升0.2個百分點,較2019年同期上升0.1個百分點;PM2.5平均濃度為17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6.2%,較2019年同期下降15.0%;O3平均濃度為140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3.7%,較2019年同期下降7.3%;PM10平均濃度為32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3.2%;SO2平均濃度為7微克/立方米,同比持平;NO2平均濃度為14微克/立方米,同比持平;CO平均濃度為0.7毫克/立方米,同比持平。
1—8月,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氣質(zhì)量優(yōu)良天數(shù)比例為83.2%,同比下降3.1個百分點,較2019年同期上升1.5個百分點;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(shù)比例為2.0%,同比上升1.1個百分點,較2019年同期持平;PM2.5平均濃度為29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3.6%,較2019年同期下降17.1%;O3平均濃度為149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2.8%,較2019年同期上升0.7%;PM10平均濃度為53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8.2%;SO2平均濃度為8微克/立方米,同比持平;NO2平均濃度為20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5.3%;CO平均濃度為1.0毫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9.1%。
8月,全國339個地級以上城市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(shù)比例為0.7%;1—8月,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(shù)比例為4.2%。
一、京津冀及周邊地區(qū)
8月,京津冀及周邊地區(qū)“2+26”城市平均優(yōu)良天數(shù)比例為66.0%,同比下降19.0個百分點,較2019年同期下降11.0個百分點;未出現(xiàn)重度及以上污染天,同比持平,較2019年同期持平;PM2.5平均濃度為24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4.3%,較2019年同期下降11.1%;O3平均濃度為182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11.0%,較2019年同期上升2.2%。1—8月,平均優(yōu)良天數(shù)比例為57.8%,同比下降7.3個百分點,較2019年同期上升7.9個百分點;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(shù)比例為4.1%,同比上升2.4個百分點,較2019年同期下降2.2個百分點;PM2.5平均濃度為40微克/立方米,同比持平,較2019年同期下降29.8%;O3平均濃度為189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3.3%,較2019年同期下降6.4%。
8月,京津冀及周邊地區(qū)“2+26”城市未出現(xiàn)由沙塵天氣導致的超標天;1—8月,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(shù)比例為6.9%。
北京市8月優(yōu)良天數(shù)比例為83.9%,同比下降3.2個百分點,較2019年同期上升3.3個百分點;未出現(xiàn)重度及以上污染天,同比持平,較2019年同期持平;PM2.5濃度為23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21.1%,較2019年同期持平;O3濃度為169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4.3%,較2019年同期下降5.1%。1—8月,優(yōu)良天數(shù)比例為69.5%,同比下降9.1個百分點,較2019年同期上升7.8個百分點;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(shù)比例為3.3%,同比上升2.5個百分點,較2019年同期上升2.1個百分點;PM2.5濃度為32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14.3%,較2019年同期下降23.8%;O3濃度為190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8.6%,較2019年同期下降3.6%。
8月,北京市未出現(xiàn)由沙塵天氣導致的超標天;1—8月,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(shù)比例為4.1%。
二、長三角地區(qū)
長三角地區(qū)41個城市8月平均優(yōu)良天數(shù)比例為81.4%,同比下降1.8個百分點,較2019年同期上升3.2個百分點;未出現(xiàn)重度及以上污染天,同比持平,較2019年同期持平;PM2.5平均濃度為19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5.6%,較2019年同期下降9.5%;O3平均濃度為171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4.9%,較2019年同期下降3.9%。1—8月,平均優(yōu)良天數(shù)比例為82.4%,同比上升1.8個百分點,較2019年同期上升7.2個百分點;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(shù)比例為0.8%,同比上升0.7個百分點,較2019年同期持平;PM2.5平均濃度為30微克/立方米,同比持平,較2019年同期下降25.0%;O3平均濃度為162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1.8%,較2019年同期下降3.6%。
8月,長三角地區(qū)41個城市未出現(xiàn)由沙塵天氣導致的超標天;1—8月,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(shù)比例為2.8%。
三、汾渭平原
汾渭平原11個城市8月平均優(yōu)良天數(shù)比例為75.4%,同比下降5.5個百分點,較2019年同期上升3.3個百分點;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(shù)比例為0.3%,同比上升0.3個百分點,較2019年同期上升0.3個百分點;PM2.5平均濃度為22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8.3%,較2019年同期下降15.4%;O3平均濃度為171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3.6%,較2019年同期下降5.0%。出現(xiàn)重度及以上污染天的城市為呂梁市。1—8月,平均優(yōu)良天數(shù)比例為60.6%,同比下降1.7個百分點,較2019年同期上升3.6個百分點;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(shù)比例為5.2%,同比上升3.2個百分點,較2019年同期下降1.7個百分點;PM2.5平均濃度為43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2.4%,較2019年同期下降21.8%;O3平均濃度為176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0.6%,較2019年同期上升2.2%。
8月,汾渭平原11個城市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(shù)比例為2.0%;1—8月,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(shù)比例為9.0%。